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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典案例

    《辦公建筑設計規范》JGJ67-2006

    發布于:2016-01-27來源:云南城鎮建設工程設計
    1總則

    1.0.1為保證辦公建筑的設計質量,使其符合安全、衛生、適用以及技術、經濟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辦公建筑的設計。
    1.0.3辦公建筑設計應依據使用要求分類,并應符合表1.0.3的規定:
    表1.0.3辦公建筑分類

    類別 示例 設計使用年限 耐火等級
    一類 特別重要的辦公建筑 100年或50年 一級
    二類 重要辦公建筑 50年 不低于二級
    三類 普通辦公建筑 25年或50年 不低于二級
    1.0.4辦公建筑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術語

    2.0.1辦公建筑 office building供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辦理行政事務和從事各類業務活動的建筑物。
    2.0.2公寓式辦公樓apartment-office building由統一物業管理,根據使用要求,可由一種或數種平面單元組成。單元內設有辦公、會客空間和臥室、廚房和廁所等房間的辦公樓。
    2,0.3酒店式辦公樓hotel-office building提供酒店式服務和管理的辦公樓。
    2.0.4綜合樓multiple-use building由兩種及兩種以上用途的樓層組成的公共建筑。
    2.0.5商務寫字樓business office building在統一的物業管理下,以商務為主,由一種或數種單元辦公平面組成的租賃辦公建筑。
    2.0.6開放式辦公室open office space靈活隔斷的大空間辦公空間形式。
    2.0.7半開放式辦公室semi-open office space由開放辦公室和單間辦公室組合而形成的辦公空間形式。
    2.0.8單元式辦公室unit-typed office space由接待空間、辦公空間、專用衛生間以及服務空間等組成的相對獨立的辦公空間形式。
    2.1.9單間式辦公office space in singler moclule一個開間(亦可以幾個開間)和以一個進深為尺度而隔成的獨立辦公空間形式。
     
    3基地和總平面

    3.1基地
    3.1.1辦公建筑基地的選擇,應符合當地總體規劃的要求。
    3,1.2辦公建筑基地宜選在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有利、市政設施完善且交通和通信方便的地段。
    3.1.3辦公建筑基地與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和產生噪聲、塵煙、散發有害氣體等污染源的距離,應符合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有關標準的規定。
    3.2總平面
    3.2.1總平面布置應合理布局、功能分區明確、節約用地、交通組織順暢,并應滿足當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指標。
    3.2.2總平面布置應進行環境和綠化設計。綠化與建筑物、構筑物、道路和管線之間的距離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3.2.3當辦公建筑與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內或與其他建筑合建時,應滿足辦公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環境要求,分區明確,宜設置單獨出人口。
    3.2.4總平面應合理布置設備用房、附屬設施和地下建筑的出人口。鍋爐房、廚房等后勤用房的燃料、貨物及垃圾等物品的運輸應設有單獨通道和出人口。
    3.2.5基地內應設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場地(庫)。
    3.2.6總平面設計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JGJ50的有關規定。
     
    #p#副標題#e#
    4建筑設計

    4.1一般規定
    4.1.1辦公建筑應根據使用性質、建設規模與標準的不同,確定各類用房。辦公建筑由辦公室用房、公共用房、服務用房和設備用房等組成。
    4.1.2辦公建筑應根據使用要求、用地條件、結構選型等情況按建筑模數選擇開間和進深,合理確定建筑平面,提高使用面積系數,并宜留有發展余地。
    4.1.3五層及五層以上辦公建筑應設電梯。
    4.1.4電梯數量應滿足使用要求,按辦公建筑面積每5000m2至少設置]臺。超高層辦公建筑的乘客電梯應分層分區???。
    4.1.5辦公建筑的體形設計不宜有過多的凹凸與錯落,外圍護結構熱衛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中有關節能的要求。
    4.1.6辦公建筑的窗應符合下列要求:
    1底層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高層及超高層辦公建筑采用玻璃幕墻時應設有清潔設施,并必須有可開啟部分,或設有通風換氣裝置;
    3外窗不宜過大,可開啟面積不應小于窗面積的30%,并應有良好的氣密性、水密性和保溫隔熱性能,滿足節能要求。全空調的辦公建筑外窗開啟面積應滿足火災排煙和自然通風要求。
    4.17辦公建筑的門應符合下列要求;
    1門洞口寬度不應小于1.00m,高度不應小于2.10m;
    2機要辦公室、財務辦公室、重要檔案庫、貴重儀表間和計算機私心的門應采取防盜措施,室內宜設防盜報警裝置。
    4.1.8辦公建筑的門廳應符合下列要求:
    1門廳內可附設傳達、收發、會客、服務、問訊、展示等功能房間(場所)。根據使用要求也可設商務中心、咖啡廳、警衛室、衣帽間、電話間等。
    2樓梯、電梯廳宜與門廳鄰近,并應滿足防火疏散的要求。
    3嚴寒和寒冷地區的門廳應設門斗或其他防寒設施。
    4有中庭空間的門廳應組織好人流交通,并應滿足現行國家防火規范規定的防火疏散要求。
    4.1.9辦公建筑的走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寬度應滿足防火疏散要求,最小凈寬應符合表4.1.9的規定:注;高層內筒結構的回廊式走道凈寬最小值同單面布房走道。
    2高差不足兩級踏步時,不應設置臺階,應設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8。
    表4.1.9走道最小凈寬

    走道長度(m) 走道寬度(m)
    單面布置房間 雙面布置房間
    ≤40 1.30 1.50
    >40 1.50 1.80
    注:高層內筒結構的回廊式走道最小凈寬值同單面布置房間走道。
    4.1.10辦公建筑的樓地面應符合下列要求;
    1根據辦公室使用要求,開放式辦公室的樓地面宜按家具位置埋設弱電和強電插座;
    2大中型計算機房的樓地面宜采用架空防靜電地板。
    4.1.11根據辦公建筑分類,辦公室的凈高應滿足:一類辦公建筑不應低于2.70m;二類辦公建筑不應低于2.60m;三類辦公建筑不應低于2.50m。
    辦公建筑的走道凈高不應低于2.20m,貯藏間凈高不應低于2.OOm。
    4.1.12辦公建筑應進行無障礙設計,并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JGJ50的規定。
    4.1.13特殊重要的辦公建筑主樓的正下方不宜設置地下汽車庫。

    #p#副標題#e#
    4.2辦公室用房
    4.2.1辦公室用房宜包括普通辦公室和專用辦公室。專用辦公室宜包括設計繪圖室和研究工作室等。
    4.2.2辦公室用房宜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并不宜布置在地下室。辦公室宜有避免西曬和眩光的措施。
    4.2.3普通辦公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宜設計成單間式辦公室、開放式辦公室或半開放式辦公室.特殊需要可設計成單元式辦公室、公寓式辦公室或酒店式辦公室。
    2開放式和半開放式辦公室在布置吊頂上的通風口、照明、防火設施等時,宜為自行分隔或裝修創造條件,有條件的工程宜設計成模塊式吊頂。
    3使用燃氣的公寓式辦公樓的廚房應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風;電炊式廚房如無條件直接對外采光通風,應有機械通風措施,并設置洗滌池、案臺、爐灶及排油煙機等設施或預留位置。
    4酒店式辦公樓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旅館建筑設計規范》JGJ62的相應規定。
    5帶有獨立衛生間的單元式辦公室和公寓式辦公室的衛生間宜直接對外通風采光,條件不允許時,應有機械通風措施。
    6機要部門辦公室應相對集中,與其他部門宜適當分隔。
    7值班辦公室可根據使用需要設置;設有夜間值班室時,宜設專用衛生間。
    8普通辦公室每人使用面積不應小于4m2,單間辦公室凈面積不應小于10 m2。
    4.2.4專用辦公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1設計繪圖室宜采用開放式或半開放式辦公室空間9并用靈活隔斷、家具等進行分隔;研究工作室(不含實驗室)宜采用單間式,自然科學研究工作室宜靠近相關的實驗室;
    2設計繪圖室,每人使用面積不應小于6 m2;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積不應小于5m2。
    4.3公共用房
    4.3.1公共用房宜包括會議室、對外辦事廳、接待室、陳列室、公用廁所、開水間等。
    4.3.2會議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1根據需要可分設中、小會議室和大會議室,
    2中、小會議室可分散布置j小會議室使用面積宜為30 m2,中會議室使用面積宜為60 m2。中小會議室每人使用面積:有會議桌的不應小于1.80 m2,無會議桌的不應小于0.80 m2。
    3大會議室應根據使用人數和桌椅設置情況確定使用面積,平面長寬比不宜大于2S,宜有擴聲、放映、多媒體、投影、燈光控制等設施,并應有隔聲、吸聲和外窗遮光措施.大會議室所在饊、面積和安全出口的設置等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防火規范的要求。
    4會議室應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的貯藏及服務空間。
    4.3.3對外辦事大廳宜靠近出入口或單獨分開設置,并與內部辦公人員出人口分開。
    4.3.4接待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根據需要和使用要求設置接待室專用接待室應靠近使用部門。行政辦公建筑的群眾來訪接待室宜靠近基地出入口,與主體建筑分開單獨設置。
    2宜設置專用茶具室、洗消室、衛生間和貯藏空間等。
    4.3.5陳列室應根據需要和使用要求設置。專用陳列室應對陳列效果進行照明設計,避免陽光直射及眩光,外窗宜設遮光設施。
    4.3.6公用廁所應符合下列要求:
    1對外的公用廁所應設供殘疾人使用的專用設施。
    2距離最遠上作點不應大于50m。
    3應設前室.公用廁所的門不宜直接開向辦公用房、門廳、電梯廳等主要公共空間。
    4宜有天然采光、通風;條件不允許時,應有機械通風措施。衛生潔具數量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CJJ14的規定。
    注1每間廁所大便器三具以上者,其中一具宜設坐式大便器。
    2設有大會議室(廳)的樓層應相應增加廁位。
    4.3.7開水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宜分層或分區設置;
    2宜直接采光通風,條件不允許時應有機械通風措施.
    3應設置洗滌池和地漏,并宜設洗滌、消毒茶具和倒茶渣的設施。
    4.4服務用房
    4.4.1服務用房應包括一般性服務用房和技術性服務用房。一般性服務用房為檔案室、資料室、圖書閱覽室、文秘室、汽車庫、非機動車庫、員工餐廳、衛生管理設施間等。技術性服務用房為電話總機房、計算機房、曬圖室等。
    4.4.2檔案室、資料室、圖書閱覽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1可根據規模大小和工作需要分設若干不同用途的房間,包括庫房、管理間、查閱間或閱覽室等;
    2檔案室、資料室和書庫應采取防火、防潮、防塵、防蛀、防紫外線等措施i地面應用不起塵、易清潔的面層,并有機械通風措施.
    3檔案和資料查閱間、圖書閱覽室應光線充足、通風良好,避免陽光直射及眩光。
    4.4.3文秘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根據使用要求設置文秘室,位置應靠近被服務部門。
    2應設打字、復印、電傳等服務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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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4汽車庫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和現行行業標準甙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JGJ100的要求。
    2每輛停放面積應根據車型、建筑面積、結構形式與停車方式確定。
    3設有電梯的辦公建筑,應至少有一臺電梯通至地下汽車庫。
    4汽車庫內可按管理方式和停車位的數量設置相應的值班室、管理辦公室、控制室、休息室、貯藏室、專用衛生間等輔助房間。
    4.4.5非機動車庫應符合下列要求。
    1凈高不得低于2.OOm。
    2每輛停放面積宜為1.50~~1.80m2。
    3 300輛以上的非機動車地下停車庫,出人口不應少于2個,出人口的寬度不應小于2.50m。
    4應設置推行斜坡,斜坡寬度不應小于0.30m,坡度不宜大干1~5)坡長不宜超過6mg當坡長超過6m時,應設休息平臺。
    4.4.6員工餐廳可根據建筑規模、供餐方式和使用人數確定使用面積,并應符合觀行行業標準《飲食建筑設計規范))JGJ64的有關規定。
    4.4.7衛生管理設施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宜每層設置垃圾收集間:
    1)垃圾收集間應有不向鄰室對流的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措施。
    2)垃圾收集間宜靠近服務電梯間。
    3)宜在底層或地下層設垃圾分級集中存放處,存放處應設沖洗排污設施,并有運出垃圾的專用通道。
    2每層宜設清潔間,內設清掃工具存放空間和洗滌池,位置應靠近廁所間。
    4.4.8技術性服務用房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話總機房、計算機房、曬圖室應根據工藝要求和選用機型進行建筑平面和相應室內空間設計;
    2計算機網絡終端、小型文字處理機、臺式復印機以及碎紙機等辦公自動化設施可設置在辦公室內.
    3供設計部門使用的曬圖室,宜由收發間、裁紙間、曬圖機房、裝訂間、底圖庫、曬圖紙庫、廢紙庫等組成。曬圖室宜布置在底層,采用氨氣熏圖的曬圖機房應設獨立的廢氣排出裝置和處理設施。底圖庫設計應符合本規范第4.4.2條第2款的規定。
    4.5設備用房
    4.5.1辦公建筑設備用房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4.5.2動力機房宜靠近負荷中心設置,電子信息機房宜設置在低層部位。
    4.5.3產生噪聲或振動的設備機房應采取消聲、隔聲和減振等措施,并不宜毗鄰辦公用房和會議室,也不宜布置在辦公用房和會議室的正上方。
    4.5.4設備用房應留有能滿足最大設備安裝、檢修的進出口。
    4.5.5設備用房、設備層的層高和垂直運輸交通應滿足設備安裝與維修的要求。
    4.5.6有排水、沖洗要求的設備用房和設有給排水、熱力、空周管道的設備層以及超高層辦公建筑的敞開式避難層,應有地面泄水措施
    4.5.7雨水、燃氣、給排水管道等非電氣管道,不應穿越變配電間、弱電設備用房等有嚴格防水要求的電氣設備間。
    4,5.8辦公建筑中的變配電所應避免與有酸、堿、粉塵、蒸汽、積水、噪聲嚴重的場所毗鄰,并不應直接設在有爆炸危險環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也不應直接設在廁所、浴室等經常積水場所的正下方。
    4.5.9高層辦公建筑每層應設強電間,其使用面積不應小于4m2,強電間應與電纜豎井毗鄰或合一設置。
    4.5.10高層辦公建筑每層應設弱電交接間,其使用面積不應小干5m2。弱電交接間應與弱電井毗鄰或合一設置。
    4.5.11弱電設備用房應遠離產生粉塵、油煙、有害氣體及貯存具有腐蝕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應遠離強振源,并應避開強電磁場的干擾。
    4.5.12弱電設備用房應防火、防水、防潮、防塵、防電磁干擾。其中計算機網絡中心、電話總機房地面應有防靜電措施。
    4.5.13辦公建筑中的鍋爐房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廢氣、廢水、廢渣和有害氣體及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p#副標題#e#
     
    5防火設計

    5.0.1辦公建筑的防火設計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等有關規定。
    5. 0.2辦公建筑的開放式、半開放式辦公室,其室內任何一點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超過30m。
    5.0.3綜合樓辦公部分的疏散出人口不應與同一樓內對外的商場、營業廳、娛樂、餐飲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出人口共用。
    5.0.4超高層辦公建筑的避難層(區)、屋頂直升機停機坪等設置應執行國家和專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5.0.5機要室、檔案室和重要庫房等隔墻的耐火極限不應小于2h,樓板不應小于1.5h,并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6室內環境

    6.1一般規定
    6.1.1辦公建筑除應滿足本規范采光、通風、保溫、隔熱、隔聲和污染物控制等室內環境要求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6.1.2辦公建筑室內環境設計應執行節約能源的國策。
    6.2室內小氣候環境
    6.2.1辦公建筑可按需采用不同類別的室內空調環境設計標準。其主要指標應符合本規范第7.2.2條的規定。
    6.2.2室內空氣質量各項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的要求。
    6.2.3辦公室應有與室外空氣直接對流的窗戶、洞口,當有困難時,應設置機械通風設施。
    6.2.4采用自然通風的辦公室,其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于房間地板面積的1/20。
    6.2.5設有全空調的辦公建筑宜設吸煙室,吸煙室應有良好的通風換氣設施。
    6.2.6辦公建筑室內建筑材料和裝修材料所產生的室內環境污染度體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的規定。
    6.3室內光環境
    6.3.1辦公室、會議室宜有天然采光,采光系數的標準值應符合表6.3.1的規定。
    6.3.2采光標準可采用窗地面積比進行估算,其比值應符合表6.3.2的規定。

    表6.3.1辦公建筑的采光系數最低值

    采光等級 房間類別 側面采光
    采光系數最低值Cmin(%) 室內天然光臨界照度(lx)
    II 設計室、繪圖室 3 150
    III 辦公室、視屏工作室、會議室 2 100
    IV 復印室、檔案室 1 50
    V 走道、樓梯間、衛生間 0.5 25
    表6.3.2窗地面積比
    采光等級 房間類別 側面采光
    II 設計室、繪圖室 1/3.6
    III 辦公室、視屏工作室、會議室 1/5
    IV 復印室、檔案室 1/7
    V 走道、樓梯間、衛生間 1/12
    注:1計算條件:1)Ⅲ類光氣候區;2)普通玻璃單層鋁窗;3)其他條件下的窗地面積比應乘以相應的系數。
    2側窗采光口離地面高度在0.80m以下部分不計人有效采光面積;
    3側窗采光口上部有寬度超過lm以上的外廊、陽臺等外部遮擋物時,其有效采光面積可按采光口面積的70%計算。
    6.3.3辦公室應進行合理的日照控制和利用,避免直射陽光引起的眩光。
    6.3.4辦公室照明應滿足辦公人員視覺生理要求,滿足工作的
    照度需要。照度標準值應符合本規范第7.3.4條的規定。
    6.3.5辦公室應有良好的照明質量,其照明的均勻度、眩光程度等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的規定。
    6.4室內聲環境
    6.4.1辦公建筑主要房間室內允許造聲級應符合表6.4.1的規定。
     
    表6.4.1室內允許噪聲級

    房間類別 允許噪聲級(A聲級.dB)
    一類辦公建筑 二類辦公建筑 三類辦公建筑
    辦公室 ≤45 ≤50 ≤55
    設計制圖室 ≤45 ≤50 ≤50
    會議室 ≤40 ≤45 ≤50
    多功能廳 ≤45 ≤50 ≤50
    6.4.2辦公建筑圍護結構的空氣聲隔聲標準(計權隔聲量dB)應符合表6.4.2的規定。
    表6.4.2空氣聲隔聲標準

    維護結構部位 計權隔聲量(dB)
    一類辦公建筑 二類辦公建筑 三類辦公建筑
    辦公用房隔墻 ≥45 ≥40 ≥35
    6.4.3對噪聲控制要求較高的辦公建筑應對附著于墻體和樓板的傳聲源部件采取防止結構聲傳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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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建筑設備

    7.1給水排水
    7.1.1辦公建筑的生活用水水質及防污染措施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飲用凈水水質標準》CJJ94和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的有關規定。
    7.1.2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可按表7.1.2確定。
    表7.1.2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

    序號 辦公方式 單位 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額L 使用時數h 小時變化系數ks
    1 坐班制辦公 每人每班 30~50 8~10 1.5~1.2
    2 公寓式辦公 每人每日 130~300 10~24 2.5~1.8
    3 酒店式辦公 每人每日 250~400 24 2.0
    7.1.3衛生器具進水管處的靜水壓不宜大干0.35MPa。衛生器具和配件應采用節水性能良好的產品。
    7.1.4辦公建筑如需設置熱水系統,可根據辦公性質選擇系統運行方式。坐班制辦公宜采用局部熱水供應,酒店式辦公宜采用集中熱水供應。
    7.1.5辦公建筑的飲用水供應設施(包括開水和飲用凈水),應根據辦公性質和辦公人員的生活習慣設置。當采用管道直飲水系統時,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管道直飲水系統技術規程》CJ110的規定。
    7.1.6飲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可按表7.1.6確定。
    表7.1.6飲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

    序號 辦公方式 單位 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額L 使用時數h 小時變化系數ks
    1 坐班制辦公 每人每班 1~2 8~10 1.5
    2 公寓式辦公 每人每日 5~7 10~24 1.5~1.2
    3 酒店式辦公 每人每日 3~5 24 1.2
    7.1.7水泵應采用低噪聲產品。高層辦公建筑的給水加壓系統應有防水錘措施。
    7.1.8檔案室、重要資料室、計算機網絡中心和曬圖室等服務用房如有給排水管道穿越,應采取嚴防漏水和結露的措施。
    7.1.9辦公建筑中水系統的設計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中水設計規范))GB50336執行。7.2暖通空調
    7.2.1根據辦公建筑的分類、規模及使用要求,宜設置集中采暖、集中空調或分散式空調,并應根據當地的能源情況,經過技術經濟比較,選擇合理的供冷、供熱方式。
    7.2.2根據辦公建筑分類,其室內主要空調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一類標準應符合下列條件。
    1)室內溫度:夏季應為24℃,冬季應為20℃;
    室內相對濕度:夏季應小于或等于55%,冬季應大于或等于45%;
    2)新風量每人每小時木應低于30ms;
    3)室內風速應小于或等于0.20m/s;
    4)室內空氣中含塵量應小于戌等于0.15m9/m3。
    2二類標準應符合下列條件:
    1)室內溫度:夏季應為26℃,冬季應為18℃.室內相對濕度;夏季應小于或等于60%,冬季應大于或等于30%;
    2)新風量每人每小時不應低于30m3;
    3)室內風速應小于或等于0.25m/s;
    4)室內空氣含塵量應小于或等于0.15m9/m3。
    三類標準應符合下列條件:
    1)室內溫度:夏季應為27℃,冬季應為18℃~室內相對濕度:夏季應小于或等于65~,冬季不控制
    2)新風量每人每小時不應低于30m3。
    3)室內風速應小于或等于0.30m/s4)室內空氣含塵量應小于或等于0.15rng/ms。
    7.2.3釆暖、空調系統的劃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集中采暖、空調的辦公建筑,應根據用途、特點及使用時間等劃分系統;
    2進深較大的區域,宜劃分為內區和外區,不同的朝向宜劃為獨立區域;
    3全年使用空調的特殊房間如計算機房、電話機房、控制中心等,應設獨立的空調系統。
    7.2.4釆暖、空調系統宜設置溫度、濕度自控裝置,對于獨立計費的辦公室應裝分戶計量裝置。
    7.2.5辦公建筑宜設集中或分散的排風系統,辦公室的排風量不應大于新風量的90%,衛生間、吸煙室應保持負壓。
    7.2.6辦公建筑不宜采用直接電熱式采暖供熱設備。

    #p#副標題#e#
    7.3建筑電氣
    7.3.1辦公建筑負荷等級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類辦公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50m的高層辦公建筑的重要設備及部位按一級負荷供電。
    2二類辦公建筑和高度不超過50m的高層辦公建筑以及部、省級行政辦公建筑的重要設備和部位按二級負荷供電;
    3三類辦公建筑和除一、一級負荷以外的用電設備及部位均按三級負荷供電。
    7.3.2辦公建筑的電源迸線處應設置明顯切斷裝置和計費裝置。用電量較大時應設置變配電所。
    7.3.3辦公建筑電氣管線應暗敷,管材及線槽應采用非燃燒材料。
    7.3.4辦公建筑的照度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甙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的規定,并符合表7.3.4辦公建筑照明標準值。
    表7.3.4辦公建筑照明標準值

    房間或場所 參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度標準值(lx)
    普通辦公室 0.75m水平面 300
    高檔辦公室 0.75m水平面 500
    會議室 0.75m水平面 300
    接待室,前臺 0.75m水平面 300
    營業廳 0.75m水平面 300
    設計室 實際工作面 500
    文件整理,復印,發行室 0.75m水平面 300
    資料、檔案室 0.75m水平面 200
    7.3.5辦公建筑的照明應采用高效、節能的熒光燈及節能型光源,燈具應選用無眩光的燈具。
    7.3.6辦公建筑配電回路應將照明回路和插座回路分開,插座回路應有防漏電保護措施。
    7.3.7辦公建筑的防雷分類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二類防雷建筑物:
    1)一類辦公建筑.
    2)預計雷擊次數大于0.3次/a的二類辦公建筑。
    2二類防雷建筑物:
    1)預計雷擊次數大干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0.06次/a的二類辦公建筑。
    2)預計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三類辦公建筑。
    7.3.8辦公建筑應有總等電位聯結。接地裝置采用聯合接地體時,接地電阻值應按設備要求的最小值確定。
    7.3.9公寓式辦公樓和酒店式辦公樓內的衛生間應設局部等電位聯結。
    7.3.10辦公建筑的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火災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消防用電設備等電源與回路和消防控制室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防火規范的規定。
    7.4建筑智能化
    7.4.1辦公建筑智能化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50314的規定。
    7.4.2辦公建筑應設有信息通信網絡系統,實現辦公自動化。
    7.4.2辦公建筑應設有信息通信網絡系統,實現辦公自動化功能。
    7.4.3信息通信網絡系統的布線應采用綜合布線系統,滿足語日、數據、圖像等信息傳輸要求。
    7.4.4一類辦公建筑及高層辦公建筑宜設置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及安全防范系統。
    7.4.5辦公建筑內的大、中型會議室宜設擴聲、投影等音響、聲光系統。根據需要宜設同聲傳譯及電視電話會議的功能。
    7.4.6有汽車庫的辦公建筑宜設置汽車庫管理系統。
    7.4.7辦公建筑內弱電機房的設備供電電源采用UPS集中供電方式時,應有電源隔離和過電壓保護措施。
    7.4.8具有電子信息系統的辦公建筑防雷設計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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